好像是基层选举的时间,具体是什么级别的人大要改选,不知道。大街上到处可看到于选举有关的宣传栏,大肆宣扬神圣的选举权。
昨天看了下学校公布的选民名单,好像各个年级已满18周岁的人都包括进去了,没仔细找我的名字,但应该有吧,毕竟是20岁了。
候选人的名单在哪,不知道,或者没留意到。留意到也只能看看照片,选举不是选美,难道要看面相选举吗?这些候选人怎么产生的?不知道。
法律上规定的那些选举程序,看似复杂而又神圣的选举制度,到底得到了多少落实,有多少是按照法律来办的?不知道。
谁会关心呢?有几个人知道自己所在地区的人大代表是谁?他们到底做过什么利民的事?不知道。
没人关心选举,民众对选举权很漠视。这难道是我们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吗?不是。一国法律再不健全,对于所谓民主这类面子工程的规定还是非常全面的,我国的选举制度也是一样,规定诸多的选民和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因为和大多数人的利益无关,所以才没有行使选举权的积极性。
不行使选举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权利吗,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为什么总有人拿行不行使选举权说事呢?好像不行使选举权的人就有问题似的,行使了又有什么意思呢?
选举权本身是选择权。公民应该有选择自己喜欢而能够保证自身利益的选举制度的权利,而不是国家给定个什么代表制度,如果公民有全民选择国家领导人的意愿,就应该服从于公民的意愿,实行全民的选举,即使成本再高也应该实行。
不单是选举,国家制度也应该由公民选择。但是,在现在的中国,民意却得不到任何有效的满足。
还是别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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