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非典时期一个响亮的名字,在中华大地遭遇非典劫难时做出过突出的贡献。而前几天,作为医学专家的钟院士在丢了包之后突然关心起社会治安状况来,他说:“治安状况严峻和目前没有有效管理无业游民直接相关,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一下子否定和废除收容制度,我有不同看法。”

“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http://news.163.com/06/0625/00/2KE3VR4I0001124J.html

我们可以理解钟院士在丢包后的恼怒,甚至放出上面如此的“狠话”,要警告一下那些为非作歹的人,“要把他们重新关进去”。作为一个中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国事自然无可厚非,但或许钟院士说出这些话时还是欠缺考虑的。作为一个理工科出身的人,还欠缺那么些人文素养。

钟院士作为一名医生显然是非常成功的,“人命关天”作为中国人的一句古训被医生们拿来作为浅显易懂的行业标准。钟院士所做的拯救人命的工作是符合这一行业标准的。他的努力赋予了病人们重新存活的希望,在他的眼中本该只有健康人和病人之分,但不幸的是,传统的“好人和坏人”的区分标准却深深的影响着他。“以人为本应是以好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样的言论或许是他所处的时代在其思想中的烙印,但作为一个中国的高层知识分子,这样的言论实在是不应该。

以人为本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以“公民”划分人的社会。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上平等的公民,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之分。以人为本首先就应是以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为本,当然的包括尊重那些即使是犯了错误的公民的人权。

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当然的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不应把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的责任推给所谓的“无业游民”。即使广州的情况再特殊(如外来人口多)也只能够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而被谴责已久的收容制度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国的《立法法》明确规定约束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而关于收容制度的法律依据却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本身是不符合国家法律精神的。同样的制度还有劳动教养制度,这些都是和基本的立法精神所不符的,消失也是历史的必然。收容制度的取消更是被看作是社会的进步。值得一提的是,促成收容制度被取消的导火索“孙志刚事件”便发生在广州的收容站内,作为无辜的受害者却丧失了生存的权利,如此的“以暴制暴”绝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

而钟院士的提议更没有现实的可操作的可能,所谓“社会无业游民”又指什么?恐怕很难给一个确切的定义。现在社会的失业率那么高,“无业”者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动失业。再者,即使是自愿选择失业,也是公民自身的选择权,政府也无从干预。

正如当年“上书”国务院促成收容制度被取消的三博士之一许志永博士所言,“以大量伤害无辜者为代价来管理社会的时代已经过去,也应该过去。”社会治理应该有法有度,不能因某些人的特殊经历而主张用“暴力非人性”的方式处理问题,在处理过程中,更应体现尊重人权的理念,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取消不合法治精神的流氓制度。

钟院士的建议本身并没有恶意,他无疑是一名优秀的医学工作者,但对于社会治理方面的想法还很欠缺些人文关怀。对于在社会有威望的人,在对自己所不熟悉领域发表意见时更应谨慎,因为其影响力有可能使错误的言论成为某些“社会既得利益者”的话柄,成为阻挠社会进步的借口。因此,在社会治理方面,在还是不太了解的情况下,还是请钟院士“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