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儿子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及其朋友苏某(1993年7月出生)在北京海淀区一小区内打人被媒体曝光,目前,最新消息称二人已被刑事拘留。但李天一年仅15岁,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1、根据刑法,李天一不承担刑事责任

李天一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中的第一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但由于其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据此可以看出,李天一的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其所在年龄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由于“政府收容教养”尚无确切的法律规定,涉及到本案,李天一很可能仅是被“责令家长加以管教”。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李天一仅被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同时,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据此,李天一不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仅会被处于一千元以下罚款。

3、刑事拘留最长10天

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应急措施,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拘留后3天内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共计10天。案件复杂或更加复杂的期限可以延长。

本案案情简单,因李天一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检察院对其不会批准逮捕,故李双江最长仅会被刑拘10天,10天后他将重获自由。

综上,李双江儿子李天一因为未满16周岁,最长会被刑拘10天罚款一千元。当然,其打伤人的民事部分赔偿,会由其监护人李双江全额承担。而其朋友苏某则不会那么幸运,因年满18周岁,他会被判处寻衅滋事罪,将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9月15日更新】刚看到新闻说,李天一被“收容教养”一年。前面也提到,刑法里虽然有“收容教养”这种措施,但由于并没有完备的配套制度,适用时随意性较强。并且,作为刑法规定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不通过审判便由公安机关实施处罚,这么做也有违法治精神。